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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ID资产清查应用在广东省某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8-05-16
  • 资产清查目标

    1、清查目标

  通过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签相符、账表相符,确保账务真实、准确、可靠,从而全面准确的掌握各类资产的价值、数量、结构、分布和使用状况等,为法院提供决策支持。

   2、管理目标

  通过资产清查,进一步规范法院资产管理工作,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改、查改结合,从而加强资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资产管理水平,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3、资产清查范围和内容

  列入本次清查的法院资产包括办公资产类(桌,椅,文件柜,保险柜等),IT资产类(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等),家电类(空调、微波炉、冰箱等),专用设备(执法仪,照相机,摄像机等),流动资产、土地、房屋建筑物(含在建工程)、一般设备(含车辆)、教学科研类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资料、无形资产等。

       4、清查范围

  清查范围包括各区人民法院、及各分院,总资产约11000项,总资产金额约1.1亿,根据清查规定上报相关数据。

   5、清查内容

  固定资产清查:由资产管理员、行政部门、财务部门等牵头,对办公资产类(桌,椅,文件柜,保险柜等),IT资产类(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等),家电类(空调、微波炉、冰箱等),专用设备(执法仪,照相机,摄像机等),流动资产、土地、房屋建筑物(含在建工程)、一般设备(含车辆)、教学科研类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资料、无形资产等进行清查,在资产台账、登记账册、凭证中统一资产名称,统一分类,登记资产的责任人,使用部门,地点等重要信息,清查后的数据并记录到法院新建立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对本法院名下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做到账、物、标签一一相符。

  

  • 资产清查程序和步骤

  本次资产清查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

  主要任务是制定清查方案,由资产管理部/行政部/财务部/等主导部门牵头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负责与法院各部门、各分院的清查工作、领导和联络员进行沟通协调。

   2、自查阶段(制定时间周期)

  各单位分管清查工作领导和联络员全面负责本单位所有资产的核查工作,按照“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对领用人已变更的或存放地变动的等情况,要在核查基础上督促其办理资产调拨等手续;对有账无物的资产要进一步核实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3、核查阶段(制定时间周期)

      3.1、核查具体内容

  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对资产使用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指导、核查。核查整改阶段的具体内容有:

      3.1.1. 核查汇总。

      3.1.2. 在法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修改核查出的错误信息。

      3.1.3. 重新打印固定资产二维码标签、RFID电子标签。

      3.1.4. 待报废的资产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置,达到报废年限的但还能使用的,进行续用手续。

      3.1.5. 对于有账无物资产核实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3.2、检查流程图

  根据清查目标要求,实物资产需要匹配资产台账信息、登记账册、凭证,清查完后需要粘贴电子标签及二维码标签,根据此目标要求,制定一个合理的清查流程及作业规范。

  资产清查流程图:

  

   3.3、检查流程说明

  根据以上清查流程图的说明:

           3.3.1、从财政委资产管理系统中导出固定资产台账数据。

           3.3.2、将固定资产台帐数据导入到法院内部新建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

  

  

           3.3.3、清查资产时,可采用按部门、资产类别、存放地址等信息进行分类清查。建议按部门进行清查。

  

  

       3.3.4、在清查前,先将当前部门的固定资产台账打印成二维码标签。

  

           3.3.5、结合部门固定资产台账、账务登记账册、凭证信息进行资产核查,由核查人员结合部门分管人员、资产管理员、财务人员等进行核查。

        

      3.3.6、核查正确的,将空白的RFID电子标签与预先打印好的二维码标签粘贴到该资产上,并可通过移动手持终端及时将二维码信息写入RFID电子标签中,实现数据绑定。当核查数据有误时,在台账、账册、及固定资产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变更,并重新打印新的二维码标签进行粘贴及RFID信息绑定。

           3.3.7、变更资产信息

  

           3.3.8、资产流转

  

  

           3.3.9、操作样例

    

  3.4、汇总上报阶段(制定时间周期)

  由公共事务管理处汇总各类资产数据,上传至省级资产管理系统,并上报纸质材料。

  核查完后的数据将全部体现在法院内部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可生成对比表、差异表,由资产管理员进行各类资产数据汇总,并重新回传至财政委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上报纸质材料,如需),并进行最终变更。

   3.5、总结阶段(可制定时间周期)

  清查完后的资产都能体现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未来可实现对资产的申请、领用、借出/归还、维修、变更、转移、调拨、报废、销账等全生命周期管理。

  

   完成对实物资产一物一码及RFID电子标签的管理,未来可实现通过RFID自动识别技术来管理固定资产。

  

  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资产清查报告。